60周年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因辦理訪客留言作業,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中心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目的

    本中心因辦理訪客留言作業及相關行政、內部管理之蒐集目的。

二、個人資料類別

    姓名、E-mail、電話、聯絡地址、入會狀況(會籍編號)、公司名稱、服務部門、職稱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本中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本中心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中心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本中心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推廣、宣導及輔導、教育訓練,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與本中心創設目的相關之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當事人權利

    (一)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中心個資當事人權利行使窗口,電話:07-3513121轉2360,行使以下權利:

    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請求刪除。

    (二)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中心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中心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五、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中心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六、本中心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單位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本中心將會善盡監督之責。


七、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中心留存此同意書,

       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本人已充分知悉貴中心上述之告知事項,且同意貴中心或貴中心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更新日期:107-08-01 / 維護單位:系統管理者 /  回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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