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目的
進行人事管理相關工作。
二、個人資料類別:
-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聯絡地址、住家電話、行動電話、E-mail、相片及其他任何可辨識本人之資料等)
-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份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等)
- 個人描述。(如:性別、出生年月日、語言能力、國籍等)
- 個性。(如:個性等之評述意見)
- 家庭情形。(如:婚姻狀況、配偶資料等)
- 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如:直系親屬、兄弟姐妹資料等)
- 休閒活動及興趣。(如:嗜好、運動、其他興趣等)
- 執照或其他許可。
- 學校紀錄。(如:大學、專科或其他學校等)
- 資格或技術。(如:學歷資格、專業技術、特別執照、訓練紀錄等)
- 學生(員)、應考人紀錄。(如:相關資格、學習或考試紀錄等)
- 現行之受僱情形。(僱主、工作職稱、工作描述等)
- 離職經過。(如:離職日期、離職原因等)
- 工作經驗。(如:以前之僱主、以前之工作、軍中服役情形等)
- 工作管理之細節。(現行義務與責任、工作計畫等)
- 保險細節。(保險種類、保險期間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一)利用期間: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 (二)利用地區: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中心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三)利用對象:本中心、以及與本中心有業務往來之公務、非公務機關。
- (四)利用方式:於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傳真及其他合法方式利用之。
四、當事人權利:
您有向本中心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之權利。
五、不同意之權益影響:
若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本中心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或作業,而損及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