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年
專利名稱

衝擊吸能裝置

年度 108
狀態 獲證維護中
獲證編號
類別 發明
申請國家 中華民國
專利權人 金屬中心
專利起訖 1080221~1261120
專利證號 I651224
摘要 一種衝擊吸能結構,包括:底板、錐管、頂板及頂壓件各一;底板包含正面及背面,底板正面形成一錐孔,該錐孔的頂孔直徑大於底孔,底板背面面對並固定於車架;錐管一端具有較大徑的管底部,另一端為較小徑的頂管部,管底部連接於底板正面,錐管管身垂直於中心軸間隔區域環設有摺合導引部;頂板具有一頂板正面及背面,頂板背面與底板正面而連接於錐管頂管部,頂板正面對應於錐孔位置有一導引孔;頂壓件具有一壓板及垂直壓板之管體,管體穿設於頂板之導引孔內並正對錐孔,管體的直徑介於錐孔的頂孔與底孔直徑之間,且頂壓件的材料剛性小於底板。
特色 應用新發明的衝擊吸能結構,取代目前應用圓管翻轉、開口弱化強迫潰縮等結構之衝擊吸能性不足與功能失效等問題,提高其附加價值、提昇市場佔有率。
創造效益 1.能量傳遞件總成(頂壓件)結構受衝擊力壓縮時被摺邊部受限而產生縮管效應提供穩定的吸能效果。
2.能量吸收件總成(底板、錐管及頂板)結構受衝擊力壓縮時錐管鋼材之會依波紋外型摺合,再因縱切截面呈現梯形幾何形式使摺合過程所需能量(吸能)會提升。
整體結構受衝擊時因管體受縮管變形後位置仍保持在中心位置,可使組成結構不會歪斜變形。
市場資訊 國內車廠於微型車輛(包含ATV與UV車型)目前無吸能結構設計,其防撞桿結構多為裝飾型簡單的彎管結構。底盤車架結構仍以傳統製程為主,製程較耗時且費料,重量較重,能源利用率較低,尚未採用輕量材質設計,無自主開發能力。
國際輕小型電動車輛為與迷你小型城市車市場相競爭,特點為輕巧小型,有限空間內僅有防撞保險桿裝置進行低速碰撞保護,當微型利基車產生碰撞時,乘員頸部與膝部等處仍有較大的傷害,側撞時頭部會晃出窗外有較高的風險,整體安全性都不佳。而歐洲Quadricycles四輪車不需經過撞擊測試要求可以合法上路,而外觀與迷你城市車相近,一般人會當都會小車替代品使用,安全性上也存有疑慮。
對於國內外節能微型車輛數量增長率上升的趨勢,未來勢必給予路權並上路,但對於碰撞吸能空間結構不足的微型車輛而言,對於衝擊潰縮吸能結構之技術發展為各界兵家相爭之地。
聯絡人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羅政副組長 
Tel: 07-3513121轉2366, Fax: 07-3534062
E-mail :judylo@mail.mirdc.org.tw
更新日期:106-02-15 / 維護單位:系統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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