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牙根系統技術智慧資產作價入股暨專屬授權」公開廠商遴選須知
壹、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金屬中心)為辦理「人工牙根
系統技術智慧資產作價入股暨專屬授權」公開廠商遴選作業特訂定本須知。
貳、 遴選決標方式:本遴選案引用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準用最有利標。
參、 技術名稱:人工牙根系統技術。
肆、智慧資產作價入股暨專屬授權標的:
一、 本技術授權標的分為二項:
(一) 科專研發成果-人工牙根系統技術:
1. 人工牙根設計技術
(1) 人工牙根植體系統設計平台技術(非專屬授權)
(2) Type 06植體系統設計技術及測試報告(含動物實驗)
(專屬授權)
(3) Type 12植體系統設計技術、測試報告(含動物實驗)及申請中專利1件。(專屬授權)
2. 加工技術、旋風式車刀車削技術 (非專屬授權)。
3. 表面處理技術(噴砂酸蝕之量產製程技術)(專屬授權)。
4. 植牙器械 (非專屬授權)。
5. 檢測技術 (非專屬授權)。
6. 術前規劃技術 (非專屬授權)。
7. 導引模板技術 (申請中專利2件)(非專屬授權)。
(二) 非科專研發成果-
與本中心合作之專利權人授權 Type 06植體相關新型專利三件:
1. 專利證號M347160, M347161, M376268(專屬授權)。
二、以上技術之授權內容及規格,以本中心之技術與專利現況為準。
三、授權期限:自合約生效起七年。
伍、 投標廠商資格:
一、國內依法登記無違法記錄且無僑外資背景,從事生技醫療器材批發、零售、製造或國際貿易之公司,或依法登記設立之新公司。
陸、公告作業:
一、公告期間:自99年11月12日(五)至99年12月13日(一)止。
二、公開說明會將於99年11月15日(一)下午2:00至4:00假高雄金屬中
心研發大樓A706會議室舉辦。
三、遴選會召開日期訂於99年12月15日(三)下午13:00至17:00於金屬中心
研發大樓A205會議室,廠商請準備現場簡報。
柒、營運規劃:
投標廠商應提供營運規劃書說明其取得技術授權後之技術應用、行銷、通
路規劃等,
一、營運規劃書內容需包括下列事項:
1.緣起及目的。
2. 投標廠商的資金規劃(含財務狀況、相關經驗實績及其他後援能
力說明等)。
3. 投標廠商的專業團隊(含工作組織、人力配置及團隊主要人員之
學經歷等)。
4. 投標廠商的技術應用規劃。
5. 投標廠商的承接能力。
6. 投標廠商於產業的競爭力。
7. 投標廠商的行銷規劃。
8. 投標廠商的通路規劃。
9. 投標廠商針對金屬中心的入股規劃。
二、格式:
1.除A3尺寸繪製之必要圖說外,宜以A4之紙張橫式繕打。
2.以再生紙及雙面印刷為原則,加目錄、編頁碼、封面,並裝訂成
冊。
3.營運規劃書(含封面、目錄及附件)宜不超過150頁。
4.印製乙式10份營運規劃書,並請自行準備遴選會之簡報所需資料。
三、投標廠商不依本中心之規定(含內容與格式)製作營運規劃書時,遴選
委員亦得視其情況,給予相對較低之分數。
四、投標廠商所提營運規劃書經提出後概不退還或更換、補件,且需不涉
及智慧財產權爭議。
五、本遴選案評定採「序位法」,且「價格」納入評比,金屬中心將依序
位法評定優選廠商。
捌、遴選及配分辦法:
一、營運規劃書審查(80分)
(一) 投標廠商的資金規劃(8分)
(二) 投標廠商的專業團隊(8分)
(三) 投標廠商的技術應用規劃(20分)
(四) 投標廠商的承接能力(12分)
(五) 投標廠商於產業的競爭力(8分)
(六) 投標廠商的行銷規劃(8分)
(七) 投標廠商的通路規劃(8分)
(八) 投標廠商針對金屬中心的入股規劃(8分)
二、價格之審查(20分)
(一) 價格配分依以下公式計算:
(本案個別廠商投標金額)/(本案廠商最高投標金額)*20。
玖、遴選作業:
一、依「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研發成果管理規定」進行本遴選案,另成
立遴選委員會於99年12月15日(三)辦理評選。由專家、學者、本機關
相關人員等擔任遴選委員;本案之評定方法詳如第捌條─評選及配分
辦法。
二、投標廠商所送達投標文件之營運規劃書及證件封內文件經審查合於
遴選文件規定者,符合遴選資格。
三、遴選委員會評選進行程序:
1.符合遴選資格之廠商將通知出席評選會議。參加評選之廠商應進
行簡報,並回答遴選委員所提各項疑義。評選時,各投標廠商所
答覆內容及承諾事項,均將列為金屬中心授權合約之一部分。
2.投標廠商的簡報內容如果與廠商投標文件不一,以投標文件內容為
主;遴選委員亦得視其情況,給予扣分。
3.符合遴選資格之廠商若投標金額不符合本須知第拾貳條第一、二
項中任一項所規定之技術授權標的參考金額者,則喪失進入優選廠
商資格。
四、評定方式:
1. 由各遴選委員就個別廠商之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加總分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第三位後採四捨五入處理之,依加總分數轉換為序位,填寫於「評分表」,再彙整合計排定各廠商序位,序位數合計最低者,為序位名次1之優選廠商;序位數合計次低者,為序位名次2之優選廠商,以此類推;序位數合計相同時,依所有委員之分數加總決定序位優選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