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年
單  位 經濟部工業局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
計劃名稱 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OLED照明應用產業推動
申請資格 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或可由企業與學術機構或 法人機構共同提出申請。如為 2 家以上(含學術機構或法人機構)之聯合提案, 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公司提出申請(主導單位僅限企業)。申請資格為: 一、企業: (一) 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註 註:公司淨值之認定,以申請時最近一年度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為準;若 無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則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財務報表為準。 公司於計畫申請當年度始登記成立者,得以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以及最近一期會計師期中查核/核閱報告或申請前一個月之自編財務報表代替。 如公司淨值原為負數,但於計畫申請前因辦理增資,期中財務報表已轉為正值, 視同符合申請規定。 二、學界: (一) 公私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 (二)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係指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 要點第三點規定。 三、法人:以「本部評鑑之財團法人」為限。
申請時間 2017-01-19~2017-03-31
資源內容 一、申請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主題式研發計畫)之產品須具備切入 高端市場之潛力。
二、屬產品/技術加值者,其應具掌握產品關鍵技術及創新性,屬服務加值 者,其服務內涵應具備科技含量及創新性。
三、計畫內容應可創造高倍數成長之高單價(毛利)或銷售量產品,同時具備 產業關聯效果,帶動產業價值鏈再翻身。
計劃網站 https://tiip.itnet.org.tw/AboutProject.php?Mid=11
備註
資料來源 經濟部工業局
檔案下載:
更新日期:106-05-15 / 維護單位:DE資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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