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為全球第二大強風區,僅次於英國,但因台灣風力發電產業才剛起步,其產業供應鏈,遠不如丹麥、德國及西班牙等歐洲國家完整。近來國內積極發展風力發電,潛在機會引來國際風機大廠卡位,包括丹麥Vestas、西班牙Gamesa及美國GE-Wind都躍躍欲試,國內業者則搶食周邊商機。
為因應京都議定書的二氧化碳(CO2)減量,行政院已在民國九十四年六月間舉辦「全國能源會議」,重新檢討能源政策,並規定再生能源將以占國內總發電裝置容量的一二%為努力目標,至二○二○年再生能源佔發電裝置容量的配比,擬由二○○四年的五.五%,提高至一○至一一%。
以風力發電產業為例,二○○五年產值僅為一億二千萬元,但經濟部工業局近年積極推動風機的葉片、齒輪箱、發電機,及控制系統等風機關鍵零組件產業後,預估二○○九年風力發電產業的產值目標可擴增至十九億六千萬元。
擴大招標 台電釋利多
儘管政府全力推動風力發電機組建置案,但因台灣風機市場規模很小,因此,台灣風力發電機組建置案,曾出現很多推動的難題。台電坦承,該公司推動風力發電機組建置計畫,並不順遂,當中難免碰上招標案乏人問津或流標的情況,雲林四湖風力機組招標案,就是一例。為增加廠商參與競標的誘因,台電也釋出多項利多條件,包括把原本流標的雲林四湖十四部風力發電機組(每部風機裝置容量為二千瓩),加上桃園林口的六部風力發電機組招標案,以兩案合而為一的方式,擴大辦理招標案。
另外,台電也考量風力發電機組原材料價格上漲因素,將上述預算總經費提高至三十四億七千萬元,幾乎比原四湖風力機組預算數,再增加一倍。最後,四湖與林口的二十部風力發電機組招標案,才由星能得標。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旗下子公司星能,已陸續展開風機零組件的採購事宜。星能經理謝智宏表示,上述兩處的風力機組,國外供應商已確定是丹麥Vestas,且對方保證可如期交貨,沒有其他風機大廠有生產排單時程遞延的問題。
至於風機的塔架部分,過去母公司台灣汽電負責建置的彰濱工業區第一期風力發電場所需塔架,是採用進口貨,但這次,基於國內的工業合作考量,星能傾向採購台灣本土產品。
據了解,國內廠商中,目前只有中鋼機械的產品,符合Vestas要求,因此,星能將先開出相關規格,再與中鋼機械進一步磋商。至於風機的零組件,包括氣體絕緣開關、變壓器及電纜等產品,星能已打算在國內公開競標採購。
台電預計第三期第一標,包括彰工(Ⅱ)、雲林麥寮(Ⅱ)等,共計十六部的風力機組;另再搭配金門金沙兩座的風力發電機組建置案。而三期第一標第一次招標案,曾於去年十一月廿九日開標;結果,只有星能一家業者投標,因不符合台電公告須有三家廠商競標的規定,而宣告流標;第二次的招標案,經報准後,已不再限制一定要三家業者參與,全案將於本月底前開標。
丹麥Vestas 最大贏家
金屬中心產業資訊與企畫組分析師陳芙靜表示,目前台電的標案中,以Vestas最為積極,且風力機組營運狀況也較佳,預計第三期第一標招標案,參與搶標工程統包商,包括星能和樂士電機都將選用Ves
tas機組,一旦開標成功,Vestas將是最大的贏家。
台電三期計畫第一標,未來工業合作規範,將規定得標廠商應履行事項,包括必須執行及選擇執行等兩大部分,以利得標的風機廠商,能將其技術與人員訓練等具體內容移轉給台灣本土業者,讓國內業者也能分到風力發電機組的營運與其零組件商機。
在陸上風力發電場址已漸趨飽和或難覓之後,台電的風力發電建置計畫,最近已著手進行離岸式的風力發電可行性研究,有意將現行陸上的風力發電場址,進一步拓展至台灣西部的淺海區域。另德商英華威公司也計畫五年以後,再推出離岸式風力發電場,可望帶來台灣另一波風力發電場的建置熱潮。
西部海岸風力資源豐富
據工研院能資所粗估,台灣的陸上風力發電場,可開發約為二百萬瓩(KW);海上的風力發電約可開發一百萬瓩(KW),且台灣西部海岸的風力資源相當豐富,平均年滿發電小時高達二千五百,遠高於風力發電先進國家的丹麥,平均年滿發電小時僅為一千五百的水準。
台電主管表示,經濟部計畫二○一○年時,全台的風力發電總裝置容量目標約為二百一十六萬瓩。其中,台電自行設置風力發電總裝置容量為五十一萬六千瓩。
為此,台電目前不僅持續規畫陸上的風力發電四期計畫,預定再設置四十五部的二千瓩級,或三千瓩級以上的風力發電機組,並著手進行台灣離岸式的風力發電可行性研究,預定今年底提出期末報告,未來台電打算將現行陸上的風力發電場址,進一步拓展至台灣西部的淺海地區。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